我父亲朱*奎在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石椅村(杨柳坪)进行伐木工作,工作时间是6.5天,220元一天总工资1430元,再结算工资时(包工头陈*)只支付了700元,剩余730元以买保险的名义直接给我父亲吃掉,这是严重的违法违纪,陈*妻子还是村上会计,作为一个干部家庭,态度嚣张,敢这样和国家的法律作对,先后我打了绵阳市12345,以及绵阳市转接的北川羌族自治县劳动监察大队和曲山镇政府,都是以踢皮球的名义,推过来推过去,没有一个执法去和包工头正儿八经的联系,来解决执行这个问题,此留言我请绵阳市政府高度重视来处理这个问题,应得到政府部门的帮助和解决!
朱先生:
您好!关于您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反映问题后,曲山镇跟陈X取得联系,您的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经了解,老板陈X为朱某奎购买了中国人寿意外保险,当时达成口头协议,要做就要长期做,如果提前走的话就要把保险钱扣出来。朱某奎只做了几天,且没和老板打招呼就提前离工,年前,陈X已将扣除保险后的费用全部支付。(保险合同曲山镇已查看,如果有需要可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