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咨询]咨询相还政策法规,收到的回复模棱两可,不
2024-02-07 17:43:18
已回复

不满意此前松柏村三组村干部关于我户口统计错误的回复 1:我此前关于“挂靠户籍”的认定问题,在公众留言平台进行了咨询,高桥街道办事处社会治理办于2024年1月2日,一位 闵姓工作人员曾电话回复我:说关于村干部私自把我归类到“挂靠户籍”的问题,他虽然给我通了电话,但是通话中也并未明确回复我的提问,村长黄**在松柏三组微信群公示的《三社人口与责任地公示表》此数据表格中,村干部把我户籍归类为“挂靠户籍”的依据是什么?(我有通话录音可以证明)且我本人并不是官方回复中所示的2019年结婚和迁入的户口! 2:蔡**与我先生离婚后,就把户口迁出了我先生的户口簿,她是一个人一个户口簿一个户籍地址(户号107014522)我跟我老公是同一个户口簿同一个户籍地址我老公在松柏村里有房屋有土地,我的户口是因为夫妻投靠迁入了他的户籍,而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中对“挂靠户籍”的认定:(挂靠户口是指将某个人或某个家庭的户口上在另外一个家庭的户口上,是指某人在某村里仅有户口,却无实际居住房屋和土地的人)综上所述,我并不满足此次户口统计中把我归类为“挂靠户籍”人员的认定!是村干部在统计数据时没有充分去查明事实,就私自把我的户籍分类为“挂靠户籍”还进行了公示!现要求领导查明事实,督促村干部认真尽责的履行其职责,把我的户籍类别信息更正到正常户籍栏目中再次对全村进行公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回复时间:2024-02-08 09:18:47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高新区高桥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4-02-09 14:49:47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