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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参与朗基香山樾建设和监督管理人员不作为、
2024-02-05 11: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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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人员对朗基香山樾业主在问政四川里面于2024年1月30日投诉房开在车库顶回填偷工减料使用建筑垃圾一事给予了回复,在收到回复后,业主们通过查找各种现行条例、规范和图集,提出以下几点问题: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中明确了参建各方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监督管理、处罚等。 2、条例第二十二条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条例第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条例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设计,不得偷工减料。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条例第三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派选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条例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安装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6、条例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盒资料;(二)进人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二、图集 2017年9月1日实施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7J927-1 车库建筑构造》中,在《停车屋面做法表》和《地下车库顶板覆土种植做法表》内,均未出现可以使用“建筑垃圾和建渣”等字样。 三、现行规范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里面对地基、基础的术语解释,车库是在地基基础上的建筑物而不是地基基础;而7.2.1条是该规范第7章软弱地基对材料的利用和处理。 2、《GB50202-201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第9.5.1 土石方回填基底不得有垃圾、树根等杂物,坑穴积水抽除,淤泥挖净,基底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3、《GB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第4.4.2在结构计算时,表4.4.3的材料并没有建筑垃圾。 4、《JGJ155-2013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第4.5条对于种植回填土各项参数有明确规定。 四、问责 1、请问设计单位的设计是否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JGJ155-2013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第4.5条、《GB50202-201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第9.5.1、《GB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和《17J927-1 车库建筑构造》要求? 2、建设单位是否履行条例第十四条中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为什么施工单位在一期车库顶回填区域也使用了建筑垃圾还能正常支付款项、而且还不要求其整改? 3、施工单位是否履行了条例第二十八条质量责任和义务? 4、监理单位是否履行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中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5、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质量监督管站在收到群众检举投诉该项目存在偷工减料问题时,是否按条例履行了第四十八条中的监督管理责任。如果有,为什么对于一个建在地基上的建筑物顶板回填覆盖来套用《建设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规范条款,简直是指鹿为马行为。 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第八章罚则也明确了各项条款,是否执行?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4-02-06 11:21:23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回复时间:2024-02-07 1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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