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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投诉新津区实际管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2024-02-04 09:10:13
已回复

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领导您好!最近我区五津街道西河顺街,也就是河边上,从21街区到金三角一带沿河,尤其是优雅港湾小区门口,还有河对面津港湾。天天都有人燃放烟花爆竹。

不仅给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还影响这一带的居民朋友的休息。晚上一直从19点到22点都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声音很大很大,让我们这种家里有老人和小孩的受到严重的惊吓。完全休息不好。

望相关执法部门,根据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在新津区实际管辖区域内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津区网信办
回复时间:2024-02-04 16:58:04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回复时间:2024-02-08 09: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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