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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三台县人民医院未执行新能源汽车停放优惠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03 19:56 已回复

       根据绵市发改[2023]591号《关于印发绵阳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减半征收。

       建议三台县人民医院尽快落实此优惠政策,方便群众停车。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三台县网络新闻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4 11:03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到,并已转相关责任单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5 13:59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停放优惠政策相关规定
1.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绵办规[2023]6号)第四条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县(市、区)、科学城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制定工作。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绵阳城区〔包括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经开区、仙海区、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的城区范围〕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其他县(市、区)、科学城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除上述城区范围外、本辖区内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2.市发改委、住建委、公安局《关于印发绵阳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方案的通知》(绵市发改[2023]591号)第一条规定:“适用范围”为绵阳城区[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经开区、仙海区、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的城区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停车设施。
二、根据市级两个文件精神,新能源汽车停放优惠政策由各县根据实际制定,我局会在修订我县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时充分考虑你提出的建议意见。
由于你所留联系电话为空号,我局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如果你在具体缴费中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向我局价格管理股咨询,电话:0816-5333163。或发现有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可以向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5 13:59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停放优惠政策相关规定
1.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绵办规[2023]6号)第四条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县(市、区)、科学城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制定工作。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绵阳城区〔包括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经开区、仙海区、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的城区范围〕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其他县(市、区)、科学城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除上述城区范围外、本辖区内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2.市发改委、住建委、公安局《关于印发绵阳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方案的通知》(绵市发改[2023]591号)第一条规定:“适用范围”为绵阳城区[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经开区、仙海区、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的城区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停车设施。
二、根据市级两个文件精神,新能源汽车停放优惠政策由各县根据实际制定,我局会在修订我县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时充分考虑你提出的建议意见。
由于你所留联系电话为空号,我局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如果你在具体缴费中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向我局价格管理股咨询,电话:0816-5333163。或发现有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可以向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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