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的时候,金山镇全域土地规划,我们家选择在街上买房,那会选择的是金山国际小区,签了合同给了1万的购房意向定金,合同内容就是如果22年12月全域土地规划的钱打到我们卡上,我们就需要支付房屋的全款,如果22年12月钱没有打下来,售房部需要归还我们的1万定金。因为那会钱没有打下来,我们在23年1月的时候去询问售房部,售房部工作人员说可以在等等,不着急把钱拿回去。24年1月的时候,我们想把钱拿回来了,但是售房部一直打马虎眼,第一次去售房部说要等公司把钱打下去,隔了6,7天,我们在去,她就让我们把当时候签的合同放她那,我们没答应。如果我们把合同放她那,那还有什么证据证明我们交了定金。想请问一下领导,如果后期他一直找借口,不归还,我有什么途径维护自身的利益呢,因为1万万对我们家也不是小数目。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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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您于2022年5月24日在金山国际订购住房一套,房号为:20-2-5-4,付订金1万元整,订购协议约定在金山全域拆迁未落实的情况下可以退房退款。2024年1月份因您没有提供认购协议,企业没有受理退款申请。我局已要求企业在2024年2月2日您提供认购协议后办理退款。企业将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退订。
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