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各位领导,我咨询下由于夫妻之间闹矛盾,孩子他妈带娃从成都回白沙,一直在白沙娘家,(未离婚)我每月都有给她们支付生活,但是电话被拉黑,一直想孩子也看不了,现在从成都来到白沙想看孩子,女方不让我接触孩子,我希望能有相关部门帮帮我居中调解下,给她普普法告知她我作为监护人之一,我有跟她同等权利教育孩子接触孩子,因为跟对方无法沟通所以在此求助,麻烦下位领导了。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达州理政平台反映的信访事项已转至我镇,我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股室调查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1、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你妻子系白沙镇青龙嘴村付家河组村民,双方育有一子,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近年来,双方儿子一直跟随您妻子生活,且基本拒绝您探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3、处理结果。
2024年2月2日,您到我镇法律服务所咨询,并取得您妻子联系方式,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询问其协商调解意向,您妻子表示拒绝调解,让您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因人民调解需遵循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因此建议您采取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的来电,欢迎对我镇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也请多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经办科室:白沙司法所 经办人:汤玲玲
联系电话:0818-8912653 承办部门: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