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嘉陵区文峰镇书香苑小区作为一个新开的楼盘,属于一个小楼盘,为什么他的物业费能够收1.98元一平方。且没给我们正规发票。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反映“嘉陵区文峰镇书香苑小区物业费过高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调查,书香苑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条第二项物业费收费标准中,高层住宅为2.00元/平方米/月。该价格系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前,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经综合评审后确定的中标价格,该价格符合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标准。该小区物业服务人实际向业主收取的物业费单价为1.98元/平方米/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第二项,物业服务人公开做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人在收取物业费用后,向业主开具的票据为收据,业主凭收据根据自身需求可随时向物业服务人提出开具发票的要求。我处已建议物业服务人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及时说明情况消除误解。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关注和关心。祝您生活愉快!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就涉税事宜回复如下:经与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沟通核实,您可向物业公司提供详细的开票信息,物业服务公司再根据业主开票需求、实际支付物业费金额以及业主所提供的开票信息向您开具发票。如该公司存在拒绝提供发票等情形您可提供更详细的资料,以便查证。联系电话:0817-3343268。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高坪区税务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