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是一名居住在景福镇政府街13号房屋的居民 这几天回家 看见我门居民楼下1到2楼被房东租赁给人办幼儿园 第一户外场地跟我门公共场地混合使用 没有任何防护设施 我也查询了国家对幼儿园办学场所的要求 4个班以上必须独立设置 幼儿园办学场所不能有任何的安全隐患 我想问问13号房屋符合国家对幼儿园办学场所的要求吗 第二该房屋1到2楼没有任何的消防设施 没有任何的逃生消防通道 是否符合国家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要求 如果发生最近江西重大消防事故 该学校的幼儿如何逃生与自救 该房屋只有一个出入口 大门常年没法正常关闭 如果发生外来不明人员进入学校砍杀学生幼儿 这样的安全重大隐患如何消除。幼儿园是几百个孩子生活学习的地方 也是我门花了一辈子的心血购买的房屋 就这样被黑心房东拿来盈利 把我门的合法利益与不顾 也把这个幼儿园的合法利益与不顾 如果发生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 后果责任应该由谁来负责。我恳求领导查明真相 维护好我门的合法的利益 也履行好监管职责 不要让悲剧发生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到,并已转相关责任单位。
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你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三台县景福镇政府街13号为三台县景福小雨点幼儿园原办学场地。该园于2002年9月由谌某华在景福镇政府街13号开始办园,2019年10月,法人由谌某华变更为骆某英,2023年2月,该幼儿园从景福镇政府街13号迁址到景福镇向阳村12组55号,景福镇政府街13号场地于2023年2月同步停止使用。闲置场地中还存在少部分原三台县景福小雨点幼儿园的户外校园文化建设标语等。
针对以上调查情况,我局责成景福督学责任区、三台县景福小雨点幼儿园及时全面彻底清除闲置场地的有关户外标语。
我们多次拨打你留下的电话,均无人接听。若你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电话0816-5262196联系咨询或到教体局直接咨询。
感谢你对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