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如题,修建天府大道北延线拆迁时,我们有几十户村民选择的“赔偿宅基地集中自建房”方式。现在新的宅基地已经平整出来了,陆续会开始规划修建房屋。遇到一个问题:公共区域(绿化,道路,活动广场,活动室等)的地基是从哪里来,是否会平摊到每个村民批到的宅基地面积中,还是说额外增加地基作为公共区域使用,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受影响。
以上,盼复!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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