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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浙商银行无视监管,蔑视客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20 11:34 已回复

2023年12月前往浙商银行乐山分行办理业务,因为我是异地客户,去之前多次沟通浙商银行和稀泥,不给准确借记卡限额方面的答复,后2024年12月5日前往浙商银行乐山分行办理借记卡开户业务,提供了社保,房产,他行流水,银行方面也进行了核验,银行以我最低消费流水为限额,给予银行卡非柜面限额500元关闭对外转账功能,对此表示不满意,与银行方面沟通告知是成都分行给的限额,联系成都分行,成都分行表示没有建议过下级支行限额,后又改口说账户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要求,通过查阅261号文件进行详细了解,发现本人并不属于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的命中风险目标,属于银行方面问题,对此银行方面态度强硬,蔑视监管,无视客户合理合规要求,现对其进行投诉。
诉求1:申请对当事员工,王*,杨*给予处罚
诉求2:报销车费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浙商银行乐山分行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6 15:03

感谢您对我行账户服务的监督,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3年12月,您在电话中要求我行准确答复借记卡电子银行限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在为客户提供开户、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时,应对客户开展尽职调查,我行在未核实您身份相关信息的情况下,确无法准确给出电子银行限额方面的答复,我行在电话沟通时已进行充分的解释;12月5日(实际办理业务为12月4日),您来我行开卡时,我行开展尽职调查,核实客户身份信息和开卡意愿后,为您开立了银行卡,同时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日常转账消费需求设置匹配的快捷支付限额,设置额度能够满足现有支付需求,同时告知后续可结合使用情况申请调整限额。成都分行在您来电咨询时也充分告知开户尽职调查和账户分级分类管理相关要求。
鉴于您已于12月6日通过线上渠道主动注销我行借记卡,如您还有用卡需求或其他业务问题,欢迎致电我行辖属营业网点或现场咨询、办理业务。我行将根据您的身份识别情况及用卡情况提供相应的账户功能和额度,最大程度满足您的日常支付需求,提升您的用卡体验。
再次感谢您对我行账户服务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行将持续接受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客户提供合规、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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