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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 加装电梯烂泥滩无人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18 17:16 已回复


格瑞名城21号楼1、2单元加装电梯一事已沸沸扬扬快2年,电梯从喜大普奔到烂泥一滩,简而言之就是蓝田街道生态环境与城镇发展办公室负责人员为了政绩,加速建成电梯,在居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修改电梯公示日期,导致反对业主提起行政复议,最终江阳区政府认定加装电梯程序不合法。自此,加装电梯泡汤!而居民付出的8万元辛苦血汗钱无人在意,我们一次次上门去街道求助,而街道人员推诿责任,从未有一句歉意,更可笑的是他们大言不惭说是住建局同志修改了时间,三岁小朋友都清楚在加装“蓝田片区首台电梯”这件大政绩上,哪个部门有动机有想法去修改日期呢?未向我们表达过歉意,而我们无从得知是哪位高人乱改公示日期,更不谈街道是否有人员因此受到相应的处理。经过此事,小区居民对政府公信力和办事能力以及相关人员所展现的法律素养打上大大的问号。

三问政府:1. 蓝田街道的服务宗旨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政绩服务?

                 2. 最重要的是,蓝田街道自电梯行政复议案终结后是否对此事进行过调查?何人更改了电梯公示的时间?此人员是否得到相应惩处或降职停职处理?

                    3. 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蓝田街道哪个窗口可以申请行政赔偿?

除了需要得知上述问题的答案,我们要求蓝田街道对修改日期一事启动调查,严查此事,追究责任到具体个人,并公布具体的处理方案,对每一户参加电梯安装的居民予以正式的答复和合适的赔偿。

盼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高效的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5 15:08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加装电梯烂泥滩无人管”留言收悉,蓝田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生态环境与城镇发展办公室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蓝田街道生态环境与城镇发展办公室、梨子园社区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通知》(泸住建发〔2022〕134号)文件,于2022年10月开始向辖区既有住宅业主宣传电梯增设相关政策。格瑞明城小区21号楼业主有较强的电梯增设意愿,社区工作人员多次通过入户、电话等方式宣传政策。2023年11月,21号楼业主进行了讨论表决。经初审,表决结果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通知》(泸住建发〔2022〕134号)文件要求,相应材料上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作出《核录单》。21号楼业主自行委托四川金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设电梯施工。
因21号楼另一部分业主不同意增设电梯并阻扰施工,以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期间街道、社区多次组织业主座谈协商劝导工作,但都未能达成增设电梯的共识。反对增设电梯的业主联名提起行政复议,上级复议机关已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泸江府复决〔2023〕9号),撤销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核录单》。街道、社区与部分业主分别进行多次沟通座谈,商议了重新进行表决、协商四川金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退款等工作方向;并积极向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审核四川金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使用资金情况。下一步,街道和社区将继续开展增设电梯政策宣传工作,争取不同意增设电梯的部分业主转变观念;同时在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全力协商四川金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争取退款事宜。
如您还有疑问可直接咨询蓝田街道生态环境与城镇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858995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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