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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投诉】成都金摘叶旅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16 20:21 已回复

9月25号在抖音看到旅游项目,参加由金叶导师的直播间,以4980元买了对方500张旅游卡代理,通过网上查询这个纯属欺骗,对方非法占有为目的,欺骗诱导创业投资,4980元500张旅游卡后来才知道是骗人的东西,和我接触的可能有皮包公司嫌疑,公告资料显示的是成都店堂文化,客服是成都金枝玉叶旅游有限公司,网上合同是成都金枝玉叶旅游咨询有限公司,收款的账户是成都抖奇迹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渠道搭建支持又是金摘叶旅游咨询有限公司,渠道搭建就是给几张照片,找他们退钱不退,后面让对方继续发资料就没有回应了,希望政府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重视此类行为,达到退款解除合约,让更多的人免于钱财受损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19 16:4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锦官驿所现场检查,成都金枝玉叶旅游咨询有限公司未在注册登记地址经营,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公司列入异常名录。因无法联系上被投诉方,故无法组织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 (一)投诉人撤回投诉或者双方自行和解的; (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对委托承担检定、检验、检测、鉴定工作的技术机构或者费用承担无法协商一致的; (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 (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 (五)自投诉受理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发现存在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终止调解的其他情形。有关规定,调解终止。
2024年1月18日11时33分,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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