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万达公园里2021年7月交房,已交房两年半了,拿不到房产证。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是否履职?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白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故登记依申请启动,目前该“万达广场”项目商品房已完成工程综合验收竣工备案,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暂未收到开发企业办理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的申请,我局已联系并督促企业尽快准备资料申请登记。
待开发企业完成该项目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建议您与开发企业准备以下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商品房买卖合同;4.契税完税证明。材料齐备后,您与开发企业共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商品房分户登记。按照合同约定若开发企业逾期未办理商品房分户登记,您可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若需要了解相关情况,可致电成都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办科室,电话028-83667646,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