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是内江市东兴区杨家镇清古村人,妈妈因为已过退休年龄,所以符合国家医保补缴条件,但是医保局需要村委开具一份往年参加农村医保的证明。到村委开具证明被要求提供当年收据,因年生太久了,票据已经遗失,村委不予开具。当地卫生院也只让找村上解决,当地医保局因以前电脑没联网缘故,也查询不到之前的参保记录,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样才能开具到此证明,享受到该有的国家政策。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1月13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新农合参保证明事宜已收悉,经东兴区医疗保障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工作人员于2024年1月15日下午电话联系您,通过您提供的相关信息,查询到了您母亲的新农合参保记录,并告知您准备其他相关资料前来办理。
如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东兴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征收股,电话:0832-2250892。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东兴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
感谢领导,已经顺利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