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案 拖欠农民工工资 工地做完了不给工人钱 故意拖欠 蓬溪县人民法院立案3年了一直没得到实际性的处理 每年都在申请立案结果3年了一点实际性的结果都没有 请有关部门调查并落实处理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核实,您与禹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系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非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01民终11478号民事判决书,禹某需向您支付工程款563703.5元及相应利息。
您于2021年1月20日向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禹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新都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2日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定书。
二、办理情况
您于2022年6月15日向蓬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禹某名下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车辆、不动产、股票、公积金、保险等财产进行多次查询,除查找到禹某名下有一辆2012年登记的长城牌汽车外,未发现其它财产。县法院对该车进行查封,但由于无法找到该车进行实际控制,故无法进行处置。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与您有过多次联系沟通情况。根据您反映禹某在绵阳市有房屋,县法院在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未发现禹某在绵阳市有不动产信息。以上情况,均向您进行过反馈,您也无其它财产线索向县法院进行提供。目前,县法院已与您联系沟通达成一致。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蓬溪县法院将对禹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新的查询,如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将依法进行处置。同时,也请您配合法院工作,如有禹某的新的财产线索或禹某的人员线索,请及时提供给县法院进行处理。县法院将继续密切加强与您的联系,依法依规高效高质处理执行案件。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地方领导留言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如有其余疑问,可咨询遂宁市蓬溪县蓬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电话:0825-54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