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求助]关于农村燃气安装收费乱象治理的几点疑问
qq1442253371
2024-01-05 19:22:51
已回复

关于农村燃气安装收费乱象治理的几点疑问

——基于对华蓥市禄市镇某拆旧建新点的观察

 

    燃气工程安装收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分别采取多项措施加以规范,但从农村老百姓的体验来看,效果似乎并不明显。目前,农村燃气安装收费仍然维持在6000至7000元/户,四川问政、抖音、微博等网络平台不时有反映农村燃气安装收费偏高的投诉或吐槽,相关部门多以市场行为无法干预作为答复。私以为,如此简单的处理难以让群众满意,应当引起重视。

一、政策背景

(一)2020年1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坚决清理取消各种形式的不合理收费,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全部取消。明确可保留的收费项目限于企业设施产权分界点以后至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器具前,要求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允许收取合理费用,实行明码标价。对市场竞争不充分、仍具有垄断性的少数经营服务性收费,可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二)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2021年2月25日,四川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经信厅、省能源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57号),并制定下发《四川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从2021年3月1日起取消所有无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收费。到2025年,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取得明显成效。明确工程安装收费范围,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安装费仅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内产权属于用户的资产,不得向红线外延伸。(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开展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57号)要求,2021年4月9日,广安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广安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的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再细化和再部署。重申明确保留的收费项目为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设施产权分界点以后至用水用电用气器具前,为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务等,应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允许收取合理费用,实行明码标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市场竞争形成。

(四)2019年12月27日,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住建厅、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四川省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469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要求,结合四川实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指南》。要求确保2019年11月底前实质性降低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燃气安装工程收费水平监测,定期收集掌握本地区及周边地区收费标准,会同住房建设部门指导燃气企业合法合理定价,原则上成本利润率不得超过10%,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燃气工程安装平均收费水平,推动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二、几点疑问

    (一)禄市镇农房拆旧建新点算不算保障性住房或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管网的建设安装费用应当由谁承担?

    (二)广安市,更具体点,华蓥市或者禄市镇,现阶段供气企业在设施产权分界点以后至用气器具前的安装收费标准是多少,包含哪些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有无明码标价,在哪里可以查询?

    (三)广安市以及华蓥市价格主管部门是否定期监测、收集掌握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燃气安装收费标准?燃气安装的成本利润率是多少,是否超过10%?是否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燃气工程安装平均收费水平?公示和查询的渠道是什么?

    (四)华蓥市禄市镇有几家公司具有燃气安装资质,是否形成充分竞争市场?如果竞争不充分,是否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如实行政府指导价,指导价是多少?

    (五)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出台前后,华蓥市禄市镇燃气安装收费有什么变化?费用降了没有,降了多少?能否实现2025年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取得明显成效目标?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来都不是一句口号或一句空话!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进一步规范和清理农村燃气安装收费乱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让乡村更美好!期待您的答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
回复时间:2024-01-15 11:43:25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