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南充市领导:你们好!
我是西充县金龙豪府小区的一名业主,金龙豪府三栋一单元401业主私自利用外前面节点搭建生活阳台(该小区没有外露阳台、为全封闭式结构),对整栋楼的结构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使整栋楼的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我们多次与物业沟通,但物业始终没有制止此业主的违建行为。于是我们投诉到西充县城管局、西充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南充市一级的政府民生反馈平台,但是都没有妥善的解决我们的问题,西充县政府机构人员仅仅只是到了小区内发了通知,但后续此业主并没有整改,后续西充县政府管理机构也没有继续追究此业主的责任,自2023年以来,经过一年的沟通,问题始终是没有解决。我想请问一下各位领导,请问你们把老百姓的合理诉求有放在心上吗?这种不作为行为,你们不进行问责吗?我们听说,该名违建业主,系西充县体制内人员,对于自己内部人员,你们就是这样放任不管来欺压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吗?我们要求立刻整治西充县金龙豪府小区业主私自违规搭建的问题,还我们一个温馨、安全的家园!感谢各位领导。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西充县金龙豪府三栋一单元401业主私自利用外前面节点搭建生活阳台(该小区没有外露阳台、为全封闭式结构)对整栋的结构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使整栋楼的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我们要求立即整治西充县金龙豪府小区业主私自违规搭建”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规定: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未取得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处罚程序后,逾期未拆除的,再移交我局进行强制拆除。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西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