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百忙中抽空审阅此投诉,我是三台县明御西城业主 ,在2023年12月购入了新能源汽车,现想在自有车位上申请安装充电桩,但小区物业以各种理由拒绝安装,导致我无法安装充电桩。具体经过如下:
小区拒绝的理由有两点,理由一:小区安装了共用电桩。理由二:小区电容不足。对这两点我有异议,理由如下:在得知理由一后,我致电12345,寻求帮助,社区联系物业后,社区给我回复小区安装公共电桩,所以不给我证明。我以三台县的文件为依据,向社区提出意见,社区工作人员再次与物业沟通后,给到我理由二,于是我想三台供电单位申请电容复核,但供电单位向我反馈无法复核。自此充电桩安装无法进行。
现我将投诉内容表述如下:
1、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为何小区物业给出的拒绝理由前后不一致?
2、小区物业是否存在因为安装了共用电桩,想从中牟利而阻挠业主行使正当权力的行为?
3、竟然存在电容不足的情况,为何还要安装共用充电桩,是否经过小区业主同意?
4、社区在处理投诉的过程中,是否存在政策不清(还需投诉人提供三台县支持安装电桩的文件出处)的现象?是否存在简单粗暴处理的现象(仅仅询问情况就向12345销案,处理过程中也只打了几次电话,小区给出前后不一致的理由,社区为何简单的采用,社区有无复核。)?
5、电容不足也只是小区自述,小区是否真正电容不足?小区给出的电容不足是否具有可信度?
6、小区物业、供电单位、社区三者是否存在踢皮球的现象(电容不足是小区给出的理由,我申请复核,供电单位、社区要我去物业询问)?
7、小区电容不足是物业给出的,物业是否可以即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电容不足是否具有可信度?物业有无复核电容的资格?数据是否准确?依据是什么?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