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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中建门头遮挡业主采光,协商整改无果望政府
2024-01-04 16: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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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作为央企,五百强企业,开发的成都天府公馆二期住宅存在重大产品瑕疵,2-5栋区单元门头超出2楼业主阳台1.2米高,同小区1栋和6栋超出为0.6米,下图为业主实拍。


遮挡2楼业主阳台1.2米的单元门头系重大产品瑕疵,严重影响2楼业主采光,业主在屋内居住极其压抑,如同住在牢房,且开发商在销售期并未明确告知有1.2米高的门头遮挡,在购房合同中也并未明确标注实情。

业主多方寻求协商解决,中建三局以多种借口搪塞,回避解决产品瑕疵问题,理由如下:

1.销售时现场有公示不利因素。

2.合同重大不利因素有提示门头遮挡。

3.门头按照图纸设计进行的施工,并在修建时已发现这个问题,因降低门头涉及再次进行图纸报规的问题便没有进行修改。

4.开发商知道门头对2-5栋2楼业主有重大影响,在房价上做了一定倾斜。

5.中建提出如果业主不收房,就选择退房,希望通过退房来逼迫业主接受产品瑕疵。

针对中建三局的借口:

1.有公示,但销售未明确引导及告知有1.2米遮挡,80%及以上业主都不知晓有1.2米遮挡。

2.合同有写但全文未标明有1.2米遮挡。

3.修建时虽符合报规图纸,但明知产品存在瑕疵,因不愿重新进行图纸报规,嫌流程麻烦,硬着头皮继续施工;同时,产品生产符合报规图纸与产品存在瑕疵并无直接联系,并不能代表产品有瑕疵可以免责。

4.房屋总价300万,2楼比无遮挡的4楼总价低8000元,且存在因楼层不同导致的采光不同的价格影响,同比3楼同样价格,3楼存在60公分的遮挡,2楼1.2米遮挡,借口完全站不住脚。

5.中建提出退房甚至想让业主作为撕毁合同的主张方,以此避免开发商单方面违约的责任,中建的领导经开会评审后作出如此决策简直是天真且愚蠢。

中建在施工发现产品瑕疵后,不愿修改报规图纸,硬着头皮施工,试图通过形式主义的公示、霸王条款合同、符合本就设计不合理的报规图纸、价格倾斜及退房等理由来搪塞、诱导、倒逼老百姓,如此行径,是完完全全的懒政。

全体中建天府公馆2楼的业主们期望政府不要忽视老百姓的诉求,及时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及处理,还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2024-01-05 10:53:10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4-01-10 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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