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泸州市中医院住院后,在内江办理慢性病证还要重新住院检查才能够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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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4年1月3日通过问政四川反映门诊慢特病申办事项的问题已收悉,经东兴区医疗保障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工作人员于2023年1月8日与您取得了电话联系,告知您,现行内江医保相关政策中,关于高血压的门诊慢特病有两个政策,一个是“两病”高血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高血压患者进行认定,纳入我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的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不设起付线,高血压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人/年。另一个是门诊慢特病中的高血压合并并发症,该病种的认定标准及病史资料为:(1)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院证明书或门诊诊断证明书。(2)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半年以上病史资料,同时符合高血压2级及以上诊断标准,并有下列心、脑、肾并发症中之一的:①合并心脏损害:心脏B超提示左室壁及室间隔增厚≧12mm;②合并脑并发症:有急性脑血管意外等住院病史资料,近一年内CT或磁共振报告单提示梗塞灶或出血灶,体征有偏瘫、意识障碍、语言障碍之一的;③合并肾功能损害:微量蛋白尿(6个月内3次检查,2次以上为阳性)或血浆肌酐浓度升高;④3级高血压无并发症时,需提供半年以上系统治疗病历。罗先生可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及身份证明到东兴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授权的18家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内江市中医医院、东兴区人民医院、东兴区中医医院等)办理。享受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慢特病门诊统筹限额标准为700元/人·年,发生符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按规定的医疗费用每次按70%比例报销,年末不结转。
如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东兴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审核股,电话:0832-2062678。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东兴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