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诱导外地未成年游客消费恐怖。暴力游戏。孩子买票后没有玩,商家拒绝退款。将此事投诉到春熙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不懂未成年保护法。不懂消法,无视国家法律。不按国家的工作时效进行处理,拖延此事情整整三个多月。最后草草了事。该行为严重伤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有损国家公务员形象。及成都形象,现要求给我们赔偿损失400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部门已收悉,相关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后续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春熙路所调查,就您的投诉所涉及的内容,商家表示已进场,进场了就不能退费,对于您提出的诉求,商家表示拒绝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终止调解。
以上情况于2024年1月2日13时13分,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春熙路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告知。建议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