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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西昌顺风车相关
2023-12-27 00:16:01
已回复
交管部门领导: 你好! 作为一个普通车主、上班族,在出行时为了节约成本以及响应国家环保政策,自己外出时会选择顺风车拼单出行,自己开车时会选择顺路带几个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第十条的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的共享出行方式,符合以上要求同时遵守相关规定,选择正规平台(哈喽顺风车,滴滴等)全程平台监管。 同时符合《规定》指出的四点要求的不属于营运车辆,自然不需要所谓的“双证。” 我主要有以下两个问题。第一、满足要求的车主在全国范围都是合法,属于非运营车辆,为什么在西昌运管依旧以非法营运相关牵强理由进行处罚呢?第二、遇到类似事件,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想咨询一下维权部门及方式,行政复议?交管部门上级领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凉山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3-12-27 17:43:17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西昌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3-12-29 11: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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