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平台领导您好:
我们家2012年拆迁至今12年,4口人签订拆迁协议,锦江区三圣街道相关领导一直不处理,层层领导推卸工作,推诿问题,故意刁难,精神打击我户成员。
从2022年5月我们一直找相关领导解决处理些问题,但他们大推小卸工作。在2023年3月我们再三催追下,该村干部又故意刁难申请走司法程序,于2023年8月法院裁定书结果“安置资格认定不在法院认定范围,不予受理”,后该村相关干部领导又不处理此问题。直至2023年12我们再次再三追咨问题,该村干部及相关领导又故意刁难我户,要求我户再去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出判决书强制安置该户拆迁协议人员”。
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安置不在他们受理范围,我们又有何依据要求法院去认定我户人员该安置,强制该执行?当年因为支持市政建设,相关领导村干部找我户商谈拆迁问题后签订协议,一切资料文件也是相关工作人员层层审核批准,我们老百姓听从配合相关干部领导完成拆迁。
现在10多年过去了,房子已拆,我户却一直无房居住。过度费也不支付予我们,我还带着2个孩子,因为房子的事已2年没工作,我们的父母官却不管我们的生活坚难问题。
一天一天戏耍叫我们一直无果的等待。
现恳请上级政府领导严查该村相关领导,推卸工作,推诿问题,故意刁难,精神打击我户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