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签署了成都银行公积金自动按月扣款协议,一直都是正常扣款,今年11月25日因为信用卡扣款到该卡后,导致商贷部分未完成全部扣款,所以银行判定我为逾期。我于2日后发现短信已经是逾期状态,期间没有任何人联系我,也没有智能客服告知或者短信通知。并且我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有很多,完全可以再次发起转账扣款就行了。
当前大家如此珍惜自己信誉,我从未刻意逃避还款责任,成都银行作为本地银行该做法我认为不合情理,其他银行都设有宽限期,并且有主动告知义务,再其次,客户签署的自动扣款账户上明明有钱为何不再次扣款?
我的诉求是对该次逾期进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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