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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农村危房拆除重建
2023-12-22 12:18:47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本人为大邑县居民,家里的房子已于去年认定为危房,需拆除重建。很高兴今年11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公告中住房用地面积标准为:平原地区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丘陵地区每人不超过40平方米,山区每人不超过50平方米。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请问这个每户人数是按户口本人数还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亦或是家庭实际人数算。因为我们家庭人数实际为6人,户口本4人(包含1个新生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人(自2010年以后未新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妻子和2个孩子没有认定)。恳请领导予以解答。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邑县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2023-12-26 09: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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