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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街道办事处政府违建对临楼造成侵犯采光权
2023-12-17 18: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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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不要将该问政转交给泸州市江阳区南城街道处理,因为违建者就是南城街道办事处,转给他们处理的结果就是:裁判员和运动员都是他们自己,无法保证处理事情的公平、公正。    被反映主体:泸州市南城街道办事处     事实和理由:23年11月23日我公司问政的南城街道办事处政府在银鼎大厦区域违建3层楼,该楼离凤凰路86号的6层大楼的采光面仅4米,分别问政了市自规局、市城乡住建局、区城乡住建局,到11月30日这3家被问政部门都将该问政转给了江阳区南城街道处理。该违建已经确定未通过规划审批,国家既然设立了主管城市建设的相关部门,为何街道政府可以无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因为没有规划审批,街道违规安排施工单位野蛮施工,强行将临楼的基础堡坎挖开,并将基础裸露在外不进行保护处理,还将临小区的道路堡坎强行挖开,曾一度造成堡坎塌房。没有通过勘测部门的专业勘测后再进行设计,更无规划部门的审批,已经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请问1.自规局和住建都局收到问政后是否对该违建进行履职,对该在建工程是否已有认定,结果是什么?2,该问政问题从专门管理部门又转回实施单位,事实上就是裁判员和运动员都是一个人,请问公允性在哪里,3,该建筑从街道的说法来看好像是改善民生的公益项目,改善民生本是好事,但是任何形式的建筑都必须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该建筑还没有开始建设时就已经出现较大的违法违规状况时,是否应该即时着出调整?作为政府的一级管理者,不能动不动就叫相关物权单位去走法律途径,用法律维护权利是必然,可法律都判定是违建后呢?国家的损失由谁负责任?政府的公信度在哪里? 泸州市问政平台受理问政后是否有专门的督导落实部门?    如今市自规局已书面去函,通知市城管进行违建处理。而施工现场未见任何处理结果。          诉求转给了违建者南城街道去处理,反复让运动员和裁判员都是违建者自己。希望通过省里的上级主管单位:自规划及城市建设的部门直接督导完成,不能推给当地南城街道处理,南城街道是违建的实施者,他们当裁判处理该事件显然有失公正,确定违建的专业部门应该是自规局和住建局。    一个维护一方安定的街道政府,却做着违法乱纪的事情。最后还让他们自己裁判给自己打分。希望相关部门严查该违建事件。因为街道对专业政策不能理解,相关部门应该进行指导纠正其错误。不能让国家的专项资金拿去干违法乱纪的事情。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南城街道办事处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2023-12-21 15: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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