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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崃山纸板厂的下岗工人 蒸煮工是不是特殊工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16 23:27 已回复

本人是崃山纸板厂的下岗工人。我1987年参加工作,被分配到蒸煮车间当一名工人。蒸煮车间环境恶劣,长期与亚铵,氨水接触,属于特殊工种,并且是全厂唯一个每月有毒素补贴的车间。我车间从2003年起就陆续有同事开始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这当中包括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车间保管和工人共计有30多人,也就是到2021年10月份,蒸煮车间所有人员都是按特殊工种办理了提前退休,他们当时都是提供在蒸煮车间工作累计8年的工资表便顺利通过办理了。 今年11月我也到了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我根据前同事的情况提供了我在蒸煮车间累计8年的工资表和参加工作的档案材料,可是邛崃市社保局要我额外提供能证明我在蒸煮车间具体工种的材料,否则不予办理。  我的原始档案上就明确注明我是蒸煮工,而且89年的调资表也标明有蒸煮工,并且从我提供的材料也证明我从未被调离过蒸煮车间,可社保局工作人员非要我拿出8年工种证明才予办理,在此,我提出我的几点申诉。1,我们从参加工作起就知道蒸煮车间属于特殊工种,享受提前退休。2,我们当时旳工资表上并没有要求有工种记载,只是统一以蒸煮车间记录,蒸煮车间全员都享有毒素补贴,不存在哪些属于持殊工种哪些不属于特殊工种。3,从已经退休的30多位同事,全部都是只提供工资表便通过了,无一例外。所以我恳请领导认真负责的调查了解,还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待遇,否则我将逐级上访,誓死维护自已的合法权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人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0 14:08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于2023年11月2日向邛崃市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提交了职工档案1份,因资料不齐,邛崃市社保局于当日向您出具了补正资料告知书。2023年11月13日,您向邛崃市社保局补正了部分原始档案材料,资料仍然不齐,从此以后未再补正资料。经查阅您提交的原始档案资料,您于1986年12月被招工至成都市崃山纸板厂(属轻工行业),2000年7月解除劳动关系,期间在厂从事过“药液工”“蒸煮”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第一条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附二)的规定,严格控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实施范围,各地不得自行放宽…..认定特殊工种范围仍按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第二条第(三)项规定,规范审批流程及审批标准……对提出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要按照原始档案和信息库备案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对职工从事的特殊工种以及工作年限等信息,按照原始档案的记载进行审核。原始档案记载不清晰、不一致的,必须以企业提供的能证明职工当时从事工种和年限的原始材料为依据进行认定。”根据《劳动人事部关于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3〕3号)规定,经初审,您从事的“药液工”资料只有1987年7月有明确记载、“蒸煮”只有1990年8月有明确记载,其它档案资料只记载“蒸煮车间”“部门:蒸煮”“部门:新制一”,无明确工种记载,无法确定您满足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的提前退休条件。
目前,您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并未正式受理,尚处于按照要求补正资料期间,按照工作流程,如您在出具不能补正原始资料的承诺书后,邛崃市社保局将正式受理您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并在规定时限内出具《决定书》。如您对《决定书》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决定书》60日之内到成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2月19日15时42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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