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邹书记您好,我是内江市东兴区田家镇柳桥乡余家湾村五组村民,给邹书记留言是属无奈之举,起因是村里新建了几个生猪养殖厂,现养殖厂正在周边山头排放猪尿。
一、今年夏天猪尿流进一户村民井中,生活用水已经被污染了,反馈给村干部,村干部和养殖厂老板沆瀣一气,声称无污染不会对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打过东兴区环保局投诉电话,没有明确的回复。
二、在这里求助邹书记,有以下几点希望在邹书记的帮助下得到明确回复
生猪养殖厂是否有在村集体承包地上肆意排放猪尿的资质或者许可。
被排放猪尿的村集体承包地是以什么原则选取的,如果像村干部说的那样对土地和饮用水没有影响,为什么村干部以身示范先安排在自己住所所在的周边排放以服众,或者在养殖厂周边就近排放。
长期以往,该猪尿的排放是否会对土地和地下饮用水造成不可恢复的影响,该地村民的饮用水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如何得到保障,被污染后治理责任主体是谁。
村干部在该生猪养殖厂引进和经营中扮演什么角色,是否存在不正当关系,为什么不为民发声,反而处处维护养殖厂。
我们村的村支书是周*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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