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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阳光西雅图小区一期物管委成立时的成员投诉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08 23:13 已回复

在阳光西雅图一期小区成立物管委拟定人员过程中,社区,党支部,不公开透明选举,暗箱操作
第一,小区党支部成员交叉任职名额过多,副主任两名都是小区党支部成员,党支部3人组织架构不合理。严重影响后续表决事情的公正性。第二,党支部成员刘*,胡*军从始至终未参与到物管委筹备任何工作中,为什么能全部入选。第三,(根据 2878 关于印发高新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文件组件流程,第六条,第七条,拟定的 7 名小区物管委人员必须公示 7 日,无异议后由街道办事处对人选资格进行联审,才能正式任命,现在并未经过公示直接任命,不合规,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份名单的公正、公平、公开性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高新区普明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5 09:43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阳光西雅图小区(一期)物管委相关问题”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小区物管委成员问题。目前,小区物管委成员共11名,其中8名为该小区业主,剩余3名分别为普明街道办事处1名、普明派出所1名和虹苑路社区居委会1名。根据《高新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两代表一委员’、居(村)民委员会和业主代表等方面人员组成,人数一般为7-13人(单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4至10名。其中,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居(村)民委员会委员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小区党支部书记和业主代表担任,物业管理委员会中业主成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十。”该小区物管委两名副主任郑黎、刘锐,其中郑黎为该小区党支部书记,刘锐为小区业主代表,政治面貌为党员,但并非该小区党支部委员,符合要求。
关于人选推荐的问题。《高新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的指导意见(试行)》中规定“推荐人选通过以下方式产生:社区(村)党组织推荐、居(村)民委员会推荐、小区党组织推荐、业主联名推荐。业主联名推荐的,联名业主应当不少于10人。”刘锐、胡天军两名人选均是小区业主联名推荐,符合规定条件。
关于物管委成立程序问题。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是按照《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规定程序进行,且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均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具体程序为:在阳光西雅图小区(一期)业主联名签字提出书面申请后,虹苑路社区上报普明街道物办事处。街道核实条件并做出书面批复后,社区在小区内发布了组建阳光西雅图小区(一期)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公告和征求组建办法意见的公告。根据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再次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组建办法进行人选推荐,通过社区党组织推荐、社区居委会推荐、小区党组织推荐和业主联名推荐的途径,确定了推荐人选。小区党支部对推荐人员进行单独谈话,了解情况后,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拟任人选名单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后,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研究讨论并上报街道办事处。在街道办事处做出物管委成立的批复后,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高新区普明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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