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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拆迁返贫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06 16:25 已回复

领导好, 我们是盐亭县嫘祖镇,因公园建设撤迁已有七年了。拆迁之时没有公告,拆迁协议只有一份签完被收回了,现在有很多问题让我们返贫,最重要的有3点:1、过渡安置费只发放了一年,到现在没有音讯。2、当地政府对拆迁社会风险评估不够,拆迁户,失地农民没有社会基本保障费,3、低价拆迁农户民房,准备高价购买联建房, 并要求农户先交高额自建费用。再申请联建。七年了,没有一级政府了解过问村民生活过得怎样,现在村民有的投奔子女。有的流离失所。没有农田可种,没有经济来源。如家里年轻人失业或者意外,老小真的要去讨口了。这与全民小康与乡村振兴是违道的,请领导们明察 为村民主持公道。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盐亭县嫘祖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2 14:18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拆迁返贫”的投诉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过渡安置费只发放了一年,到现在没有音讯”的问题,经调查,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嫘祖国家纪念公园(原嫘祖陵景区)建设拆迁群众主要涉及原金鸡镇嫘祖村群众和原金孔镇石缸村群众两个群体。其中,原金鸡镇嫘祖村部分向原金鸡镇人民政府提交了联建申请,且预缴了联建款(联建预缴款由联建业主委员会代管)的拆迁群众,我镇每年均如期发放过渡安置费。原金孔镇石缸村在2017年开始拆迁,约有25户群众口头报名参与统一联建,原金孔镇政府按规定发放了2017-2018年期间过渡安置费;因原石缸村拆迁群众未提交纸质联建申请,也未参照原金鸡镇模式预缴联建款,无法确认其联建房需求,2019年度起未发放过渡安置费,但为了保障原石缸村拆迁群众利益,县镇两级政府每年仍将这部分群众的过渡安置费拨付至现嫘祖村村集体账户代管,待完善相关手续后予以补发。目前,已有一户待安置群众预缴了联建款,嫘祖村村民委员会正在办理过渡安置费发放事宜。
二、关于“当地政府对拆迁社会风险评估不够,拆迁户,失地农民没有社会基本保障费”的问题,经调查,该反映不属实。
嫘祖镇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拆迁群众生活问题,每年土地租金等均按年发放到位;部分群众也通过在嫘祖国家纪念公园(原嫘祖陵景区)内务工或经商,解决了生活问题;对于确实存在生活困难的拆迁群众,均按程序纳入了农村低保予以兜底保障。由于嫘祖国家纪念公园(原嫘祖陵景区)征地还未完成,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正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推进失地农民社保工作。
三、关于“低价拆迁农户民房,准备高价购买联建房, 并要求农户先交高额自建费用。再申请联建。七年了,没有一级政府了解过问村民生活过得怎样,现在村民有的投奔子女。有的流离失所。没有农田可种,没有经济来源”的问题,经调查,不属实。
(一)嫘祖国家纪念公园(原嫘祖陵景区)所有拆迁补偿,均是按照拆迁当年有效文件补偿标准进行的补偿。
(二)2019年12月,全省行政区划调整后,原石缸村并入嫘祖镇。为了解决原石缸村拆迁群众联建安置问题,保障群众利益,嫘祖镇党委、政府经通盘考虑,将原嫘祖村和原石缸村拆迁群众一次性集中联建安置。关于联建预交款的收取,也是由拆迁农户自愿申请,按拆迁时户籍人口数申报联建户型,按照每平米1000元的标准预交联建预缴款,联建预缴款由联建业主委员会代管,待联建安置房修建完成后,按联建房建造成本多退少补。同时盐亭县委、县政府从群众利益角度出发,将联建房用地成本、联建房基础建设成本以及污水管网、河堤、社区道路等配套公益附属设施建设费用,均不计入联建房屋成本价格,最大限度减轻了群众负担。
我们希望原石缸村片区的拆迁群众,尽快与嫘祖村村委会联系,到我镇村镇建设办提交联建申请并预缴联建款,以便确认联建房需求,届时,我镇督促嫘祖村村民委员会第一时间将过渡安置费发放到位。
盐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勇于解决遗留问题,化解了嫘祖国家纪念公园(原嫘祖陵景区)建设遗留问题,目前,正由县委分管领导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推进联建安置房建设工作,争取早日让待安置群众入住新居。
感谢您对嫘祖纪念公园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感谢您对嫘祖镇各项工作的关心与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盐亭县嫘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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