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上明确说明物业公司需要在每年1月以书面形式提供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物业公司以专项维修资金未使用为由,连续5年未提供书面报告,且拒不承认其未按合同执行物业合同。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格林城市花园多年拒履行合同问题,新都区严格按照小区管理规约、维修资金管理条款第一至第四项,维修资金应当每半年公示一次,公示期不少于30日的规定,认真履行。同时做好业主解释工作。
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15日10:38电话联系,向您做出相应解释。
在此,感谢您对新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