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2024年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11月5日通过南溪一中教师招聘考核与南溪一中签订大学生就业三方协议。 现经过考虑和家人商议,决定放弃该岗位,我方并未体检入职,明确表示放弃体检和接下来的入职环节,本人及家人多次主动与南溪一中提出解约并愿意赔偿协议约定违约金,但南溪一中态度强硬拒不开具解约函,使本人无法获得新的三方协议影响后续求职。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助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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