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在古蔺凯旋城购买一套商品房,现古蔺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印发促进古蔺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试行)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给予购房的相关补助,截止今日相关资料提交已半月有余,现由于开发商单位拒不合作履行条约,导致补贴事宜迟迟不履行,那这样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并不能约束房地产公司,那政府公信力在何处,请相关领导监督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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