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曹书记:
您好!
我是四川同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代表,11月30日,同人公司发布通知让我们进入新公司上班或者入股,现在新公司将择优选用他们需要的员工,有些需要降薪新公司才接收,公司要求我们不去新公司或者新公司不接收的所有员工自己提出辞职,没任何补偿,如不提出辞职将大幅降薪,调岗,逼迫我们自己提出辞职,我们在这里有些都上了7,8年的班了,公司这样做肯定是违反劳动法的,请曹书记为我们做主,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公司法人代表杨*还是游仙区人大代表,他们这样做真的是让人寒心。
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情况,游仙区劳动监察大队高度重视,于2023年12月4日向四川同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了解核实情况。经了解,该公司因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对经营方式进行改革,确需对岗位、职能以及薪酬做出调整。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全员大会,在会上宣布了改革的相关举措,并于同日下达正式通知。目前公司正与员工进行协商处理,如您有相关疑问,可以致电游仙区劳动监察大队办公电话0816-5037201进行咨询。
最后,感谢您对游仙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