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曹书记:
您好!
我是四川同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代表,11月30日,同人公司发布通知让我们进入新公司上班或者入股,现在新公司将择优选用他们需要的员工,有些需要降薪新公司才接收,公司要求我们不去新公司或者新公司不接收的所有员工自己提出辞职,没任何补偿,如不提出辞职将大幅降薪,调岗,逼迫我们自己提出辞职,我们在这里有些都上了7,8年的班了,公司这样做肯定是违反劳动法的,请曹书记为我们做主,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公司法人代表杨*还是游仙区人大代表,他们这样做真的是让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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