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购买的广汉银座城市中心店铺,与四川大通宏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经营管理服务协议,目前查询此公司已经注销,需要知晓目前接手的经营管理单位是谁?与此公司签订的协议内容如何进行约束或者兑现?
来信人:
您好!您于2023年11月28日通过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经核实,银座城市中心项目位于广汉市中山大道,为全商业项目,由广汉市银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四川省化工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建设规模8.06万平方米。项目于2016年10月办理预售,于2018年7月竣工,于2018年9月完成消防合格备案,符合交付使用条件。项目于2021年4月在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首次登记,正常办理产权登记。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以及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开发公司在销售商品房后,购房者与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即便购房者与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中存在“包租”情形,也属于正常商业行为。
来信人反映的包租、支付租金属于合同纠纷,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业主可通过诉讼途径依法解决,请向广汉市人民法院提出。如涉及非法集资,属于违法行为,可提交相关证据,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广汉市商务经合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