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事项:请求贵院驳回原告诉求或者将该案移交给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申请理由: 1、被告广东省深圳市,被告杨明明借款,该笔借款放款方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所在地和被告同在深圳市,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所在的雅安市既不是签订合同地也不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被告对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违规受理本案有异议!被名山区人民法院冻结,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在未通知本人,本人在不知情情况下违规立案,被冻结了被告人微信零钱,严重影响了本人的基本生活。特此投诉 案号: (2023)川1803执保17154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于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违规受理此案,冻结本人名下财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此投诉,要求名山区人民法院撤销本次立案并解除本人财产保全申请。如需起诉,请通知原告由被告人所在地进行起诉 无区域管辖权 无区域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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