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打电话给兴文县相关部门咨询购房补贴政策,工作人员告知:新文件没下来,补贴按老文件补贴政策享有,本人就于当月签了购房合同,2023年11.24再次打电话给相关部门,被告知:补贴只有22年9月份之后的才享有,8月份的一律没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此事情既然有了开头,那就需要查下新老文件的具体内容,为何以此态度来对待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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