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换届没有按照相关规定,1、换届期间的公告没有任何部门盖章。《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筹备组发布的通知或者公告,应当加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印章。2、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甚至业主代表大会都没通知,单元群都没发个任何公告,就公布了换届选举结果。3、期间没有根据相关规定张贴候选人照片,导致都不认识候选人是谁。4、在最后公布投票结果中居然不公布反对票数。
请问这样成立的业委会合法法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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