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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泸县金月湾5栋三单元一楼违建
2023-11-14 11: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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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月湾5栋三单元一楼违建违建办敷衍处理导致住户肆无忌惮侵占公共利益 金月湾小区5栋三单元一楼将其原使用花园占用公共绿地向外扩建60-70公分并砌筑1.2米左右围墙,自违建办口头责令住户个人一星期整改后,住户口头答应实际行动拒绝整改,不分昼夜将扩建部门建设成人人羡慕私家大花园,外围为掩盖其招摇过市11日已种上绿植。 小区门口《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十七条 查处机关调查、处理违法建设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书面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改正;(二)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的,依法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施工现场;仍不停止建设的,立即拆除继续建设部分的违法建(构)筑物;(三)将违法建设书面告知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并抄告违法行为人;(四)不动产附有违法建(构)筑物的,函告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对不动产限制办理变更、转移、抵押登记手续,违法建(构)筑物依法查处并整改完毕的,函告不动产登记机构解除限制;(五)在违法建(构)筑物所在地公示违法建设基本信息。5栋三单元一楼违法建设中以上措施采取了几条?请出示你们工作的过程或文书,让群众理解支持你们的工作。 从现状来看错过下书面整改,错过了收缴工具,错过了查封现场,错过了立即拆除继续的违建。如果再灯火通明,烹饪美食,浇灌花园,自由买卖,肆无忌惮,招摇过市,一切都在错过,肯定只有纪律部门才晓得问题出在哪个环节哪个人了。希望以此户违建治理给其他住户以震慑,还大家公共绿地,树立政府公信力。不希望我们再向其他平台或者是部门反映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2023-11-17 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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