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购买了一套安置房,当时也在自然资源局备案了,领取了十年过度费,没想到我购买的房子由于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的乱做为,让我至今都没有收到房子,请上级部门给我做主。我也多次到自然资源局进行追问,结果就是你推我让,让我天天寝食难安,希望上级领导给我们这些老百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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