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投诉]泸州西南商贸城开发商不支付租金
2023-11-09 11:09:43
已回复

泸州西南商贸城销售商铺欺诈业主,请求政府部门严厉打击,依法追责

    泸州市西南商贸城开发商销售商铺严重欺诈业主,委托返租合同格式条款不写明确返租时间,泸州市西南商贸城运营商非法占有业主已交房的商铺2年,不给租金合法吗?开发商违法收取业主代办手续费300元,应当退还吗?业主委托开发商返租还没有收租金,安宁街道多次通知业主缴税,没有说明缴什么税,业主有义务缴税吗?严重涉嫌诈骗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责。

2018年12月28日业主以403925.00元的价款在西南商贸城购买了龙马潭区云台路68号5栋负1层附1239号商铺,首付了203925.00元,按揭了20万元,现在每月偿还2307.76元,至今得不到租金,压力相当大。当时约定:由开发商返租,委托期限10年,分三期执行,第一期1-2年不收租金,作为委托服务费,第二期3-5年,第三期6-10年。购买时销售人员王*生和赵*珍当面给我讲从商铺交房就算可算租期了,2019年8月12日已交房,当时的销售人员王*生当面给我讲“现在商铺已正式签约出租了,租期从交房时起算”。一期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2021年8月11日,二期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2025年8月11日,合同约定上年到期后30日内支付租金,可至今未支付租金。业主多次催问,西南商贸城以整幢楼未开业为借口拒绝支付2021年8月12日——2023年8月13日的租金,目的是占有使用业主已交房的商铺不支付租金,违反《民法典》的规定,本南商贸城提供的委托租赁合同格式条款没有明确未开业前不支付租金,西南商贸城占有了业主已交房的商铺,难道不算租期吗?交房时没有任何销售人员告知整幢楼未整体开业不给租金,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西南商贸城占有已交房的商铺应当计算租期,从2021年8月12日起应当支付业主的租金。

2023年8月29日业主去西南商贸城完善房产证、办理交税手续,开发商又强行收取业主300元的代办手续费,业主不交费用,开发商就不给发票办税,纯属乱收费,这一行为合法吗?业主购买房屋,开发商有义务为业主提供办理产权证的服务,希望主管部门和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应当严处整治。

业主都没有收到西南商贸城的商铺租金,安宁街道税务多次发信息叫业主缴税,收益都没有产生,也没有产生利润,符合缴税的条件吗?西南商贸城非法透露个人信息隐私,没有告知业主,也没有经业主的同意,侵犯业主合法权益。龙马潭区那么多门市租赁是否都已缴税?租赁需要缴什么税?

西南商贸城销售商铺坑人,给业主造成两年商铺收不到租金的经济损失43624元,请求政府相关部门予以打击整治,依法追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商务局 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安宁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3-11-23 17:18:51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