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装电梯有几点疑惑,请相关部门答疑为谢。1、加装电梯属“新建”非“改建”,是否不应适用《民法典》第278条“三分之二”的规定。 2、依《民法典》第301条,加建电梯占用公共面积须经作为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全体业主同意。3、加建电梯侵犯了低层业主合法私有财产,违反了《宪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那么请问楼栋加装电梯,底楼住户不同意安装,是否可以按达到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不顾底楼意见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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