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大竹县,在我的老家镇上商店买点东西路边停靠准备把商品放在车上,此时已打开双闪,并没有妨碍交通。收到交警提醒后,我也是在10分钟内驶离了现场,那为什么还要对我罚款,就因为我是成都车牌吗。后面真正违法乱停的反而不处理,我觉得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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