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从九寨沟回程,大巴车开到九寨沟县塔马旅游服务有限公司门店让我们一家下车购买和田玉,因本人年纪大了,晩上又睡在高海拔上的酒店,头痛一晩上没睡着,只想早点下山就稀里糊涂的购买了4件佩件,花费人民币10420元,在去九寨沟报团时特意交待不去购物店才报的名,谁知道是这样的结果,还有在大巴车回程的路上导游还要我们购买司机师傅的私货,说是给司机的补贴,怕翻车,不得不又购买了300元钱的牛肉筋,希望政府帮助我们家庭退货退款,谢谢。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问政四川九寨沟县留言信箱的关注和信任!收悉您《旅游投诉》的来信后,我们非常重视,赓即转交相关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办理,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您好!您留言反映关于购买到的玉石退货退款求助的问题,经九寨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核实,您反映的玉器销售商家为“九寨沟县塔马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九寨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通过协调,您与该公司经营者已经协商好退货退款相关事宜,该公司经营者于2023年10月28日,通过微信转账向您全额退款10420元,您也通过顺丰快递将购买的货品寄回九寨沟。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