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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拆迁户房屋安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19 13:55 已回复

我是2012年结婚户口迁入旌阳区东湖乡新华村3组的,2013年那里拆迁,后来2017年我离婚了,但是户口还在那里。2021年开始分第一批房子,当时开会说过两年有学区房分于是我没有要,想等两年分学区房,2023年拆迁办开会又说我没有房屋分了。一开始拆迁办说房子没有分下来户口不能动,所以我离婚了也没有办法迁回,现在我房子也没有分到有户口也迁不回来了,找拆迁办他不管,说啥子旌阳区新政策所以我们离婚了的没有房子,那我咋办,旌阳区又没有房子住,户口又拿不回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旌阳区委网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0 10:15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德市旌府发﹝2015﹞24号《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征地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公告之日至住房安置公告期间,因婚迁迁入的人员,在住房安置前离异的,迁入人员不享受住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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