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外购新盐与废盐用量比例约1:1的离子膜烧碱装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新建烧碱(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除外)装置属于限制类。
根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及配套氯碱生产、高盐废水处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属于四川省鼓励类产业。
企业拟新建20万吨/年沸腾氯化钛白粉生产装置并配套10万吨/年氯碱装置,采用离子膜工艺生产氯碱。相比于熔盐氯化法,本项目采用的沸腾氯化法使用的盐非常少,因此产生的废盐量少且已全部用于离子膜烧碱装置,废盐用量占氯碱装置盐用量的约50%(含其他项目高盐废水中提出的盐),需要外购约50%的新盐,请问是否属于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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