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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坚决要求取缔查处泸县非法营运花江狗肉馆
2023-09-21 09: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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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滨河景苑河边上花江狗肉,

偷盗犬只,毒杀贩卖,贩卖来源不明死因不明的狗肉有非常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2020年5月29日国家农业部把狗从可食用33种畜禽目录中移出定性为伴侣动物,狗属非食用原料。 2023年4月4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第16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猫、狗、水貂不属于可食用动物. 该商铺违反食品安全法34第1.7.8项,请执法部门按食品安全法123条对该店处罚 要求罚款、拘留并强制关停拆除该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3-10-08 16: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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