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猪场问题自强镇镇政府回复如下(见附件图片):
1、关于每年都有在村公务栏进行公示,镇政府信访办鲜姓工作人员让我自己去找村上要。
异议:既然每年都有公示,已经反馈出来的问题,为何现在无法拿出公示的证据让群众打消疑虑?
2、关于养猪场对于扶贫款项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镇政府信访办鲜姓工作人员让我自己去查?
异议:我作为问题点的反馈人员,我是无权调查养猪场的账务情况,也无权查询扶贫款项的使用情况,既然没有问题,为何镇政府不去找审计部门调查,反而让反馈者自行调查,这属于懒政。
既然镇政府回复账务没有问题,请问镇政府的依据是什么?
3、关于贫困户贷款事宜,镇政府信访办鲜姓工作人员回复贷款是由养猪场代还的
异议:既然是由乡政府出面,由贫困户以个人名义签字贷款的,入股后还款应该是养猪场把赚的钱先还给贫困户,然后由贫困户再去信用社还款;而现在是由养猪场直接还款的,贷款的主体是贫困户还是养猪场?
这逻辑上不通。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一、扶贫合作社账目每年由梓潼县三农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做账,在每年年底由村委会、合作社组织脱贫户召开会议对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公布,同时在村级财务栏进行公示。二、代养场建设资金是由扶贫资金、脱贫户贷款组成。经县上统一要求由专业设计公司进行设计,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进行建设,建设前、中、后均按照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进行管理,项目建成后通过县级相关部门验收并接受审计,合作社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及时公布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并进行公示。三、脱贫户贷款还贷是由合作社取得入股脱贫户同意后由合作社为贷款户统一办理还贷。一是为了快速还贷,避免产生贷款逾期;二是方便脱贫户,让脱贫户少跑路;三是及时还款尽量减少利息支出。所有脱贫户贷款已于2021年全部偿还。